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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校园安全执法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9-09-24 08:27 作者:点击数:

关于落实校园安全执法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统一部署,201992,校园安全执法专项督查组对我校进行了专项督查,督察组认为我校整体工作情况良好,各项工作都能细致扎实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收到督查工作反馈意见后,学校高度重视,主要校领导和分管校领导分别作出了批示,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整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对照专项督查反馈意见进行再排查、再反思、再剖析,对照责任分工,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特别是紧盯专项督查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并深挖细究,严防反弹回潮。

二、任务分工

1.传染病防控及医疗废物处理方面问题,请校医院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梳理,逐一整改到位。

2.学生饮用水、食堂安全及宿舍卫生方面问题,请后勤管理处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梳理,逐一整改到位。

3.消防安全方面问题,请保卫处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梳理,逐一整改到位。

4.实验室安全方面问题,请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梳理,逐一整改到位。

5.党建、思政教育方面问题,请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梳理,逐一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任务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严格落实整改任务。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本次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2.做好全面排查。按照校园安全执法专项督查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自查,重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校园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学校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自查工作。

3.及时进行总结。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及时报送学校稳定安全委员会。

请各牵头单位于9月9日16时前将本单位所负责整改落实情况工作总结(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安全工作组成员单位报送至安全办,其余单位报送至稳定办。安全办梳理汇总安全工作组成员单位材料后,形成安全工作组整改工作总结,并于9月10日16时前报稳定办。稳定办形成最终整改工作总结经主管校领导审议同意后报省委教育工委督查组。

安全办联系人:闫红洁  地址:临潼校区保卫处 电话:02962335802  02983116222

稳定办联系人:黄鹏飞   地址:临潼校区228号楼222办公室。 电话:029-83116615    

西安工程大学稳定安全工作委员会

                                                                 20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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