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动公开所列事项 1.基本信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详细公开了有关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组成、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通过学校或部门网站公开了经省教育厅核准生效的大学章程,学校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报告。学校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经通过学校门户网信息专栏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在本专科招生考试方面,学校通过西安工程大学招生网站公布了艺术类、普通类本专科生招生简章,编制并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各批次、各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考生可登录普通本科招生网录取查询系统,查询个人高考录取信息;招生咨询方式主要有电话咨询、网上咨询、微信咨询和考生填报志愿期间的招生宣传咨询;学校公布了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方便考生申诉,在新生复查期间学校没有接到有关举报信息。在研究生招生考试方面,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开了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调剂、入学报到须知,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同时,积极开展研究生招生信息咨询,通过邮箱、咨询电话等方式解答考生疑问。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通过门户网公共信息查询专栏和财务处部门网站认真开展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布了2016年决算和2017年预算信息,内容包括收支预决算总表、收入预决算表、支出预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公开了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涉及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的有关文件。通过国资处、基建处网站公开了有关仪器设备采购的管理制度、竞价信息,工程、设备、药品等采购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招投标流程、竞标公告、中标公示等。 4.人事师资信息:学校通过组织部网站和校内办公系统公开了校内中层干部选拔、任前公示、任免信息、考核等情况。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开了学校教师数量及结构、岗位聘用,人员招聘和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学校通过教务处部门网站公开了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和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课程与教学计划、教学成果、教改立项、学籍管理、学位管理等信息,以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度完善,通过学生处、研究生院网站公开了学生国家、学校及社会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评优、奖励、违纪处理办法和学籍管理办法,学生申诉处理规定等信息。学校通过就业网公开了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指导服务、就业信息,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7.学风建设信息:学校通过研究生院、科技处、学生工作网站公开了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办法、加强学风建设等文件的信息。 8.学位、学科信息:学校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开了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等信息。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学校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公开了西安工程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教师、学生出国出境交流管理规定,教师、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程序及结果,接收来华留学生政策、管理规定及相关情况等。 10.其他:学校通过保卫处网站公开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校园安全稳定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后勤管理处网站公开了学生食堂基本菜肴价格规定、采暖费用及保障等信息。2017年度学校没有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三)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学校高考招生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有关文件精神,一是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和资格、招生章程和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和结果、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重点加强了对贫困地区学生单独招生和推免研究生等特殊类招生录取考生认定结果和录取要求进行公示。二是在公示各类招生政策的同时,专门增加相关文件、政策的解读,如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生报考指导、2017年答考生招生常见问题解答,以帮助考生加强对各类招生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为了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西安工程大学在各类网站公开信息的同时,还利用招生办微博,积极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三是招生办公室还编印了2017年艺术类、普通类本专科和研究生招生简章,2017年本科、研究生报考指南以及分省区的2017年本科、研究生招生要点等纸质材料,深入省内外地区和生源学校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发放招生材料。学校招生工作认真履行录取程序,未发生任何违规事件,咨询及申诉渠道畅通,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合格。 2.财务信息公开。学校按照教育部、陕西省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全力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校门户网、财务处部门网站、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公开了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收入分配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年度财务收支决算、重大财产与债权债务变动情况、各项基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务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和公务接待等财务收支及重大开支预决算,各项财产与债权、债务;各类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费标准及教育收费投诉电话;《西安工程大学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西安工程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加强财务审核报销及借款管理的有关规定》《西安工程大学收入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工程大学财务管理委员会暂行工作条例》《西安工程大学财务会计工作暂行条例(试行)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学校组织财务培训,加强财经制度的宣传和学习,加快实施“阳光财务”,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7年度学校重要、重大和涉及师生的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信息通过网站、校内办公系统、校领导信箱等及时公开,接受师生对信息公开情况的评议意见和要求,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对学校各部门能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各种信息反应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情况 2017年度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举报情况。 六、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校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构建了较为稳定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信息公开工作模式,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细化程度和个性化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载体建设还有待于加强,学校与师生员工、社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仍然存在。今后,学校将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加强工作方法研究,不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学校将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频率,增强信息员队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促进学校信息公开效率进一步提升。加强顶层设计,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内部控制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统一思想、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系统推进工作,从而有力服务学校建设发展全局。 (二)针对重点公开事项,开展个性化督办。做好学校全面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追赶超越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凝聚师生人心,汇聚各方智慧。持续做好招生就业、财务、社会服务等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对于学校招生、招聘、财务等师生和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重点事项,因每年度信息更新的节点较为固定,学校下一步将进一步梳理相关信息的更新时段,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性地开展督办检查,以进一步提升重点事项的公开时效。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完善、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