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潼校区行政楼(22-8楼)校管会议室
更名及使用流程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校管会议室和报告厅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临潼校区行政楼(22-8楼)校管会议室(含贵宾室)的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名情况
编号 |
原 名 |
定 名 |
座位数 |
1 |
220会议室 |
第一会议室 |
33个 |
2 |
221A—221B室(新增) |
贵宾室 |
10个 |
3 |
225室(新增) |
第二会议室 |
18个 |
4 |
226室(新增) |
第三会议室 |
38个 |
5 |
320会议室 |
第四会议室 |
34个 |
6 |
321A—321B室(新增) |
第五会议室 |
68个 |
注:除贵宾室外其他会议室均配有投影机。第二、第三、第五会议室配有音响及话筒设备。
二、预订程序
1.使用会议室需要录入《每周主要会议安排》的:使用单位经办人需编辑会单内容,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及参会人员,经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送党政办编排。
2.借用会议室不需要录入《每周主要会议安排》的:申请单位经办人需在协同办公系统上发起会议申请,填写会议名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会议地点及与会人员等信息,待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进行使用。
三、使用要求
1.使用单位在使用期间需爱护会议室内音响设备,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遵守会议室管理规定。
2.使用单位应在会议结束后半小时内与办公室做好交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隔天进行交接,需提前联系办公室
做好登记工作。
西安工程大学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