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天地

保密天地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密天地 > 正文

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保密须知——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外出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时间:2019-05-23 09:08 作者:点击数:


在一般情况下,不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以下要求处理 :
    第一必须经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第二将涉密笔记本电脑中存储的涉密文件、资料复制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并将存储介质留在机关、单位保存,同时对携带的计算机中的涉密文件、资料使用符合保密标准的工具进行清除处理。外出途中,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涉密笔记本电脑始终处于携带人严密监控之下,做到“机不离身”。

第三将需要使用的涉密文件、资料复制到更易于保管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然后将电脑中的涉密文件、资料进行彻底清除处理,使笔记本电脑不带有任何涉密信息。外出途中妥善保管好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做到“盘不离身”。

第四外出途中使用电脑生成的涉密信息,要及时复制到随身携带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并对电脑硬盘中的涉密信息及时作清除处理。第五无论以何种方式,都应当妥善保管好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防止丢失和被盗窃。一旦发现或发生丢失、被抢、被盗或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单位报告。

https://mmbiz.qpic.cn/mmbiz/XWtn77jd4iaiaoGMAXpMsYMosicGUyKKQsYic5sZib6m7xRg87CpB7DDXl1h3YcDYg1XqJZdV8U7XJ2GaLcSXHbMVVA/640?wx_fmt=jpeg&tp=webp&wxfrom=5&wx_lazy=1&wx_co=1

摘自《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最新修订版)》

上一条:加大工作秘密保护刻不容缓

下一条: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保密须知——为什么不能将他人的文件、资料随意拷贝到涉密计算机上?

2018 ©西安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

地址:(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58号 (金花校区)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邮编:(临潼校区)710600  (金花校区)710048

电话:(临潼校区)029-81369027  (金花校区)029-83239027   传真:(临潼校区)029-81369033  (金花校区)029-8323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