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学校规章制度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

时间:2014-03-04 11:54 作者:点击数:

 党政办公室所辖第一会议室、第二会议室、贵宾室是学校领导召开会议、接待来客来访以及学校举办各项重大活动等工作场所。为了保证校领导正常使用会议室,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党政办公室所辖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及要求,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会议室使用原则

党政办公室所辖会议室保证校领导召开会议以及学校举办各项大型活动的使用,以“学校优先,保证工作,合理使用”为使用管理原则。  

二、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及要求

(一)党政办公室按照校领导的工作安排,每周做好会议室的使用安排工作。对于校领导的临时性会议要求及时安排好会议室,保证校领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校属各单位安排会议,应根据校领导会议安排,合理安排时间、地点,在每周一下午报请党政办公室主任批准,经党政办公室批准,使用单位应登记用时长短、会议内容、参会人员后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使用。如果校属各单位安排会议的时间、地点与校领导及学校会议发生冲突,校领导和学校会议应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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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办公室所辖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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