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学校规章制度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

时间:2014-03-04 11:54 作者:点击数:

(三)校属各单位临时借用会议室,经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协调,登记用时长短、会议内容、参会人员,并由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报请党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党政办公室有责任对各个会议室的会议用具进行妥善管理。参会人员对所使用的会议用具、场地应当爱护使用,不得因人为原因发生污损,如有发生,应在会议结束时及时清理、打扫,对于损坏的物品,应当照价赔偿。  

(五)党政办公室有责任对校领导会议及学校会议提供服务,并负责供应会议所需物品;校属各单位使用会议室,应自备会议物品,如茶叶、纸杯等。  

(六)党政办公室所辖会议室严格禁止因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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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办公室所辖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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